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查获夹带香烟34万支。 晏子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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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海关所属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关员在对一票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该票货物申报品名为圆珠笔,开箱后货物呈外部木箱、内部瓦楞纸箱的包装方式,开拆纸箱后货物上层为圆珠笔,下层为未申报香烟。经现场清点,未申报香烟共计1728条,34.56万支。目前该批货物已移交后续部门进一步处置。
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海关查获夹带香烟34万支 晏子 图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香烟出口需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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